同居就该支付一切开销嘛?
一个朋友的故事,突然就想问一下各位博友们遇到的话是怎么处理的?
跟我认识的一个哥们,目前在菲读书,偶尔兼职赚外快。谈了个中国女友,也有工作的。女方每月工资勉强够自己买化妆品。去年7月份他和女友开始同居,我哥们在去年9月份到今年1月份,同时在做两三份兼职,挣了10wP左右,到手就上交给女友(因为是初恋,没啥经验)基本全部花光了,她说上大夜班需要ipad刷剧,从国内花了5799买了个ipad pro 21款的,哥们就出了4500左右,挣的钱绝大部分也被她买化妆品用掉了,他基本没有大额支出,没买过鞋,衣服,房租也是他出(家里每月给的生活费用来付房租,剩下大概有1000RMB左右也会给她保管)
中间女友因为日常生活的小事吵了不少次,有次吵得很凶,从那之后她也没好意思再问过要钱,这学期哥们准备自己保管挣的钱,攒下一些以备不时之需,和她商量过,公共部分的开销,包括买菜、洗漱用品、卫生纸、电费一类都是我出,然后她的工资用于自己的化妆品开销,她当时同意了,结果真的实行的时候,跟我说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