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隔离期缩短至五天
本报讯:新发传染病管理跨机构工作组周日批准了对新冠病例隔离规定的两项更改。
在其最新的第130-D号决议中,工作组将检测到隔离间隔缩短到五天以内。
卫生部发言人维吉尔此前表示,目前全国范围内检测和隔离新冠病例需要6.3天,大岷区需要7.11天。
本隔离规定修正所涵盖的程序是在所有地区寻找活跃病例,并在发现病例24小时内追踪可疑、可能和已证实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立即隔离和检测密切接触者,对那些在快速抗原检测中呈阴性的人进行核酸检测。
还包括由地方政府和地区流行病学监测来确定病例增加或聚集的地区,并立即提交样本进行测序,确保工作场所和机构进行日常卫生和接触筛查,向地方政府报告已确定的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协调调查和应对,并考虑在工作场所采取措施,鼓励报告和遵守隔离措施。
工作组批准的隔离方案的另一个变更是优先考虑基于设施的隔离和检疫。此举是为了防止新冠病毒的家庭传播。
工作组还下令,“在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提供“随时可用的卫生保健能力和系统,为病例激增做好准备”,并加大A2(长者)和A3(共病患者)人群的疫苗接种力度。
工作组的最新决议还将宿务省放宽为较严格一般社区隔离(GCQ with heightened restrictions),并将阿克兰省、亚巴肴省和内湖省重新分类为改良版加强社区隔离(ME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