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比较特别的货币

所以,说这是一次赌博也不为过,因为以比特币为首的加密货币,从09年开始至今,共识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你要说是打不死的小强也行,但这种生命力是肉眼可见的,并且,对实体实业的渗透从星星之火到逐步加速,它的覆盖率提升所用的时长可能越来越短。假如全球范围都被加密货币成功圈地,那中国当初作的完全禁止的决定就可能是个错误。就是这么简单的逻辑。
大跌又引起诸多关于币圈缺陷的讨论,中心权力范围内监管之下的小心脏,似乎无法承受这种常态的波动,但问题是,中心化的国家之间,不也是N年一轮回出现经济危机?何况币圈的修复能力十分惊人,只要拉长时间线就能看到,这么简单的操作却让人忽视,而选择了选择性失明。同时,还有一个问题我觉得是国家在考虑,或者需要考虑的,就是根本上的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与本质是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前者到底会有什么是后者无法实现的,这个问题的延伸就是——去中心化,到底是术是器,还是道?

中国虽然不承认比特币为合法货币,但是中国认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产品,并不限制你自由交易。由于以下原因,中国不承认比特币为合法货币:
1、首先,比特币从本质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种资产的,但是比特币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风险的。2013年8月,德国宣布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并已纳入国家监管体系。德国是世界上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的国家。2014年6月,日本执政党自民党表示,决定暂时不监管比特币。2015年8月,Mt.Gox首席执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虑比特币监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并定义为财产。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承认比特币的这种地位,且并不支持它成为主要货币。
2、比特币的使用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风险:
(1)政策风险,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会可能对传统货币体系产生威胁,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并减少财政收入;
(2)法律风险,目前比特币仅仅作为虚拟商品而不是货币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
(3)投机风险,比特币没有国家信用或实物资产作保障,并且价格可能出现大幅波动,对投资者来说风险极大;
(4)洗钱风险,比特币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资金流向难以监测,将非常容易规避政府的监管;
(5)替代风险,比特币还存在信用保证缺失、安全性能较差和易导致通缩等缺陷,同时还得面对各种后起的山寨币的竞争,存在较大的替代风险。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

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比特币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西维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乔·曼钦(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国联邦政府多个监管部门发出公开信,希望有关机构能够就比特币鼓励非法活动和扰乱金融秩序的现状予以重视,并要求能尽快采取行动,以全面封杀该电子货币。

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个隐秘的密码学评论组上贴出了一篇研讨陈述,陈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设想——比特币就此面世,比特币的首笔交易完成。比特币用揭露散布总账摆脱了第三方机构的制约,中本聪称之为“区域链”。用户乐于奉献出CPU的运算能力,运转一个特别的软件来做一名“挖矿工”,这会构成一个网络共同来保持“区域链”。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生成新货币。买卖也在这个网络上延伸,运转这个软件的电脑真相破解不可逆暗码难题,这些难题包含好几个买卖数据。第一个处理难题的“矿工”会得到50比特币奖赏,相关买卖区域加入链条。跟着“矿工”数量的添加,每个迷题的艰难程度也随之进步,这使每个买卖区的比特币生产率保持约在10分钟一枚。
从比特币的本质说起,比特币的本质其实就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组所能得到无限个(其实比特币是有限个)解中的一组。而每一个特解都能解开方程并且是唯一的。 [10] 以人民币来比喻的话,比特币就是人民币的序列号,你知道了某张钞票上的序列号,你就拥有了这张钞票。而挖矿的过程就是通过庞大的计算量不断的去寻求这个方程组的特解,这个方程组被设计成了只有 2100 万个特解,所以比特币的上限就是 2100 万。
要挖掘比特币可以下载专用的比特币运算工具,然后注册各种合作网站,把注册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填入计算程序中,再点击运算就正式开始。 完成Bitcoin客户端安装后,可以直接获得一个Bitcoin地址,当别人付钱的时候,只需要自己把地址贴给别人,就能通过同样的客户端进行付款。在安装好比特币客户端后,它将会分配一个私有密钥和一个公开密钥。需要备份你包含私有密钥的钱包数据,才能保证财产不丢失。如果不幸完全格式化硬盘,个人的比特币将会完全丢失。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随后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货币就开启了暴跌,比特币从最高64000美元跌至最低29000美元左右,直接腰斩!其他加密货币更是惨不忍睹,有的甚至在短短几天内就跌去了80%!

此前的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要求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保险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为虚拟货币业务、交易提供支持。
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全面打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对通讯企业、产业园,互联网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彻底清退。
首先本次官方对加密货币产业的打压和监管并不是什么新政策,其实都是我们国家一直以来对加密货币行业的一贯立场。早在2013年我们国家就明确不承认加密货币是货币,将其定义为一种虚拟商品。随后不断出台各种禁止加密货币交易、ICO等监管措施,对行业进行监管。
对于长期以来的监管和所谓的“打压”总结一下主要为以下几点:
1、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专门针对加密货币的法律,对加密货币相关的产业监管还是依靠政策和传统的法律架构;
2、明确加密货币不是货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个人可以持有和买卖,但严禁用在支付领域。
3、对于加密货币挖矿行为更多是依靠政策来监管,各地方会根据各地的情况进行引导,管理,并不涉及相关法律。例如有的地方就因为节能减排需求严厉打压,而有的地方根据产业情况和经济发展需要默认甚至大力支持。
4、对于交易所、ICO,甚至其他打着加密货币旗号的非法集资、CX、洗钱活动,根据相关法律严厉打击。

今天人类已经走向数字时代,我们生存的方方面面都开始数字化、数据化,很难想象一个现代人能够24小时离开数据。但是传统脆弱、封闭、霸权、中心化的互联网已经不能满足数字化时代的需求。数据越来越被中心化的机构垄断,他们为所欲为,各种安全、隐私泄露、网络人为中断事故频发。最近沸沸扬扬的特斯拉刹车门、特斯拉数据门、苹果数据门、华为被打压、美国石油管道网络被黑、英国数据中心大火、部分国家为了控制人们断网等,都无不暴露了传统中心化互联网面对数字时代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