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准备通过POGO新法案,加强向“菜农”征税
菲律宾众议院已经开始考虑二读第5777号法案的替代法案,对从事菲离岸菠菜业务的人征税。
菲众议院税源委员会主席萨西沓在全体会议上提出了该法案,并指出该法案将为资金紧张的政府带来额外的收入。
他说:“拟议的新版本将增加1445.4亿披索的公帑收入,产生310亿披索的额外收益。
收入主要来自将服务提供商分类为正规公司,并将其外籍员工纳入假定的最低应纳税收入体系,并允许菲娱乐菠菜公司和经济特区征收2%的监管费用。”
Salceda解释说,新的替代版本将适用以下税率:
境外菠菜被许可人(OGL)(或POGO本身)–菠菜总收入和其他服务收入的5%。这符合国际惯例,这也符合众议院对场外菠菜活动征税的立场。
属于OGL雇员的非本国居民(外国人)–最终税款为年收入总额的25%,每年向BIR汇款,推定的最低税基为年收入总额P600,000。这将每季度和提前汇出。
服务提供商–常规企业所得税,所有适用的地方和国家税。由于法律将OGL定义为被认为是“在菲律宾开展业务”,因此有关服务提供商,类似于业务流程外包(BPO)活动有权获得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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