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警方支持恢复反颠覆法提议
菲国警昨天表示支持内政部恢复反颠覆法的提议,以结束菲国已有50年之久的共产叛乱。
第1700号共和国法例或反颠覆法宣布施顺创立的菲共以及相似的团体是非法的,并且判处该组织之成员入狱12年。
那是在1957年6月20日颁布的,并且在1992年,时任总统蓝慕斯执政期间被废除。
菲国警发言人万纳克在声明说,它现届政府是时候恢复反颠覆法,因为菲共的恐布主义威胁国家安全。
内政部长亚纽于8月13日的参议院听证会中,提出了恢复反颠覆法之可能性的提议。
可是,施顺在声明中说,此举表明专制的杜特地政权要对人民实行彻底的法西斯独裁统治,妄图结束武装革命运动。
施顺称,恢复该法律将为死刑的恢复铺路。
他说:“与杜特地的暴政一致,最邪恶、嗜血的官员喜欢以杀人解决问题是醉心于早已没有名誉的反颠覆法,因为它提供死刑、以关连而被认为有罪的基础进行未审先判,以及和任意把人们列入共产党人,目的是为了勒索及大规模屠杀。”
施顺补充,恢复该法律将不会消灭菲共—新民军,但只会进一步侵犯人民的民主权利,因此,会激发广大人民站起来。
菲国警总监在早前宣布支持亚纽的恢复反颠覆法提议。
亚描耶地说:“我们全力支持内政部恢复反颠覆法的提议,以取缔菲共,其恐布主义组织新民军。”
他强调,有了该法律,菲国警能够有效地对菲共—新民军—民阵以及支持其恐布活动的所有犯罪、经济和团体支持实施合法攻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