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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区出台规定 电动车禁止驶入主要道路 驾驶必须有驾照

发表时间:2024-02-29 11:01:32 作者:菠菜圈 更多文章

经菲律宾首都区各市长以及大岷发展署(MMDA)官员讨论后,大岷理事会(MMC)通过了一项决议,禁止电动车辆在首都区国道或主要道路上行驶。对于违规人士,将被处以2500披索的罚款。此外,电动车辆的驾驶员也必须拥有驾照,否则车辆将被扣押。

据悉,该规定涉及的电动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老头乐等车辆,四轮及以上的上牌电动车不包括在内。

禁止行驶的主要道路包括:
Recto Avenue
Pres. Quirino Avenue
Araneta Avenue
Epifanio Delos Santos Avenue (EDSA)
Katipunan Avenue /C.P. Garcia Avenue
Southeast Metro Manila Expressway
Roxas Boulevard
Taft Avenue
South Luzon Expressway (SLEX)
Shaw Boulevard
Ortigas Avenue
Magsaysay Boulevard/Aurora Boulevard
Quezon Avenue/Commonwealth Avenue
A. Bonifacio Avenue
Rizal Avenue
Del Pan/Marcos Highway/McArthur Highway
Elliptical Road
Mindanao Avenue.

大岷发展署表示,上述道路名单只是初步确定,未来可能还将增加其他地区的主要道路。

新政策将在发布和宣传活动后15天内生效。

此前,多个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制定电动车辆的统一监管。阿特斯表示,鲁莽和不守规矩的两轮或三轮电动车辆对相关驾驶员、乘客和行人的生命构成风险和危险。

他先前曾表示:“在制定新的监管规定时,我们将解决这些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我们将整合和协调所有现行的规则和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和国家政府关于电动车辆的正在进行的项目,以使之全面。这不仅覆盖马尼拉,还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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